首页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关于开展全国教育关工委“创新案例”推荐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28   浏览次数:

      一、活动背景

2016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做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要因事而化、因时而进、因势而新”,“要运用新媒体新技术使工作活起来,推动思想政治工作传统优势同信息技术高度融合,增强时代感和吸引力。”教育部关工委成立25年以来,各级教育系统关工委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五老”的独特优势,勇于开拓、积极创新,形成了一系列工作平台和品牌。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关心下一代工作应与时俱进,创新发展,需要努力打造新品牌、新平台。

二、活动目的

通过推荐评选活动,总结宣传推广创新工作经验,打造新的工作品牌、平台,进一步提升教育系统关工委工作水平,在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听党话跟党走方面发挥独特作用。

三、活动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教育部关工委

承办单位:《心系下一代》杂志社

四、参评对象

各级教育关工委组织开展的内容或组织方式上具有创新性的品牌工作和活动均可参评优秀“创新案例”。

五、推荐标准

1.案例紧密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密切配合主渠道,能够充分发挥关工委及五老优势和独特作用;

2.案例的工作方法和内容能紧跟时代步伐、与时俱进,具有创新性,富有特色;

3.2015年以后(含2015年)开始启动,在一定范围推广,形成了比较成熟的工作机制,取得了良好的实际效果,发挥了示范带动效应。

六、活动评选方式

1.组织推荐。由各省级教育关工委和部直属高校关工委在本地本校内组织初评并推荐。每省推荐候选对象不超过3个,部直属高校不超过1个,于20173月底前将名单和有关材料报送《心系下一代》杂志社。

2.评选活动分三轮。第一轮(410日前),教育部关工委将组织专家评审团队,对各地各校推荐的候选对象进行初审,确定100个“创新案例”候选对象;第二轮(410-510日),组织网上、网下投票,并经专家评审团队审定,从100个候选对象中确定30个晋级对象;第三轮(510-610日),组织网上、网下投票,并经专家评审团队审定,从30个晋级对象中最后评选出十大“创新案例”。

3.评选结果发布。6月下旬,召开全国教育关工委工作创新案例交流会,发布“创新案例”评选结果,交流创新工作经验。

七、有关要求

填写推荐表(含纸质和电子推荐表),包括500字案例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撰写案例介绍材料,要能够准确反映案例的创新思路、组织形式、具体内容、参加人员、实际效果以及主要特色等情况,语言精炼,不超过3000字;附反映案例活动情况和风貌的电子照片(5张以内,像素不小于1024*768)。

八、活动参与平台

1.本次活动将在教育部关工委官网(www.ggw.edu.cn)、《心系下一代》杂志和教育部关工委微信公众号开设专栏,集中宣传“创新案例”候选对象,并及时发布活动进展情况。

2.网上投票依托教育部关工委官网(www.ggw.edu.cn)、微信公众号,在20174-6月份开展;线下投票以省级教育关工委和直属高校为单位组织。具体评选办法以通知为准。

联系人:刘美文(《心系下一代》杂志社)

联系电话:021—63778665;021—63772665;18901848008

推荐材料专用邮箱:ggwcxal@126.com

《心系下一代》杂志社地址:上海市陆家浜路1332号1102;200077

 附件.docx:优秀创新案例推荐表

                             教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