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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高校优秀特邀党建组织员及团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28   浏览次数:

各高校党委:

近年来,本市各高校关工委在党委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高等学校聘请离退休老同志担任特邀党建组织员的意见》(教思政厅[2010]2号)、市教卫工作党委《关于上海高校进一步做好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卫党[2010]62号)精神,结合学习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做好聘请离退休党员担任特邀党建组织员工作,充分发挥了老同志在协助基层党组织做好学生党员的培养、教育、考察及发展工作,指导青年党务工作者及学生党支部建设,开展学生党员思想状况调查研究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宣传、推广特邀党建组织员的先进事迹和工作经验,进一步推进高校特邀党建组织员工作创新发展,经市教卫工作党委领导同意,决定开展20152016年度上海高校优秀特邀党建组织员及团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评选工作由市教卫工作党委组织干部处和市教育关工委组织实施。各高校党委组织员、关工委负责做好本校优秀特邀党建组织员及团队评选推荐工作,同时要把评选推荐工作作为总结经验、促进工作的游离举措,把评选推荐的过程作为学习典型、宣传先进的过程,不断加强特邀党建组织员队伍建设,提升工作水平。

 

二、评选对象

1、受聘担任特邀党建组织员工作2年(含)以上的离退休党员。

2、特邀党建组织员工作团队

 

三、评选条件

1、优秀特邀党建组织员

1)自觉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思政工作,注重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党建理论水平,认真学习、实践党章,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2)关心学生健康成长,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在协助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建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

3)具有较高的党性修养,公道正派,密切联系群众,在学生和青年干部教师中有一定的威望和影响。

2、优秀特邀党建组织员工作团队

1)注重发展特邀党建组织员工作团队在参与大学生及教师党建、指导青年党务工作者及学生党支部建设中的整体作用,取得优良成效。

2)团队组织队伍建设、机制制度建设状态良好。

3)团队重视经验总结与理论研究、有较高的质量与调研成果。

 

四、评选方法

1、优秀特邀党建组织员

1)各高校党委组织员、关工委根据评选条件,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按分配名额组织推荐,报学校党委审核后上报名单,填写“上海高校优秀特邀党建组织员”申报表(见附件),并附2000字以内事迹材料,于2017420日前寄送至市教育关工委办公室,同时发送申报表及事迹材料电子版。

2)经市教卫工作党委组织干部处和市教育员工位审定通过后,报市教卫工作党委领导审批,确定最终表彰名单。

2,优秀特邀党建组织员工作团队

1)各高校关工委根据评选条件自荐,提供3000字以内材料。

2)市教卫工作党委领导审批,确定最终表彰名单。

 

 

附件1:上海高校优秀特邀党建组织员推荐名额

附件2:上海高校优秀特邀党建组织员申报表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736

 

 

 

附件2上海高校优秀特邀党建组织员申报表.docx